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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教育部函轉客家委員會修正「客家委員會推行公事客語無障礙環境補助作業要點」部分規定,並自即日生效,請查照。

 

主旨:函轉客家委員會修正「客家委員會推行公事客語無障礙環境補助作業要點」部分規定,並自即日生效,請查照。

 

發佈單位: 秘書室
寄送對象: 全校教職員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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