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教育部函轉客家委員會修正「客家委員會推行公事客語無障礙環境補助作業要點」部分規定,並自即日生效,請查照。
主旨:函轉客家委員會修正「客家委員會推行公事客語無障礙環境補助作業要點」部分規定,並自即日生效,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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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書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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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user-xx-xxxx@ns.ntust.edu.tw
寄送對象:
全校教職員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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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家委員會推行公事客語無障礙環境補助作業要點部分規定.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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