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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將截止】115年度本校「學生短期國際研究交流」補助,申請受理至3月2日止。

為促進學生參與國際研究合作,並建立具體的國際研究連結,本校特推動「學生短期國際研究交流補助(試辦計畫)」。歡迎有意前往國外實驗室進行短期研究、實驗或技術交流的同學踴躍申請。

一、 申請資格與對象

  • 身分限制: 具中華民國國籍且設有臺灣地區戶籍之本校在學學生(含學士、碩士、博士班)及博士後研究員。
  • 必要條件: 須經本校指導教授同意,並已取得國外接待實驗室或指導教師之書面同意。
  • 補助次數: 同一年度每人以核定補助一次為限。

二、 交流性質與期間

  • 交流目的: 以研究、實驗、技術交流或資料蒐集為主(不含修課、學位取得、學期交換或語言研習)。
  • 交流期間: 原則上為 7日以上、30日以內
  • 受補助學生赴國外進行短期國際研究交流:1154月至11

三、 接待單位資格

  • 接待實驗室所屬學校原則上須為 QS世界大學排名前1000
  • 若為本校姊妹校或已簽署學術合作協議之國際夥伴,得不受排名限制(須經專案審核)。
  • 注意: 補助對象不含大陸地區及港澳地區之機構。

四、 補助項目

  1. 生活費(日支費): 依本校辦理教育部辦理「學海海築夢」、「新南向學築夢」計畫選送生(學生)生活費編列標準,按交流國家及地區核給日支費用。
  2. 交通費: 補助經濟艙來回機票(實報實銷,以核定金額為上限)。
  • 本補助不得與其他相同性質之出國補助重複支領。

五、 申請時程(115年度)

本補助採集中受理,不接受隨到隨審:

  • 第一次申請期間:11522日至32日止
  • 第二次申請期間:11561日至630日止

六、 申請文件清單

有意申請者,請於公告期限內,備妥下列紙本文件及電子檔(Word PDF 格式),送交研發處學術推展中心林秉嵩先生辦理。

聯絡電話:02-2733-3141 分機 3678(校內分機 3678
電子郵件:blin9855@mail.ntust.edu.tw

  1. 申請表暨計畫書(含中英文摘要、研究重要性、準備方法、指導教授之推薦等)。
  2. 國外接待單位或指導教師同意函。
  3. 語文能力證明。

七、 成果繳交

受補助學生應於交流完成後 1個月內(且最遲於1151130日前)繳交成果報告及相關佐證資料辦理結案。


詳細規定請參閱:

附件一:國立臺灣科技大學學生短期國際研究交流補助要點(試辦)

附件二:國立臺灣科技大學學生短期國際研究交流申請表暨計畫書

承辦單位:

本校研發處學術推展中心

林秉嵩先生

聯絡電話:02-2733-3141#3678 (校內分機3678)

Email: blin9855@mail.ntust.edu.tw

發佈單位: 研發處學術推展中心
寄送群組: stud-xxxx-x,muser-xx-xxxx
寄送對象: 全校教職員工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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