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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法公告】台科大教學助理培育及獎勵辦法修正

本辦法依據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修正,辦法修正為教學助理區分為一般課程教學助理與EMI課程教學助理,及新增EMI課程教學助理的培訓制度、遴選辦理方式、獲獎名額、獎勵等,詳細內容請看辦法。

【法規辦法】

教學助理培育及獎勵辦法

【聯絡人資料】

(一)對於一般課程教學助理有任何問題,麻煩聯繫承辦人周助理聯繫,電話:(02)2737-6982,信箱:yiying88@mail.ntust.edu.tw

(二)對於EMI課程教學助理有任何問題,麻煩聯繫承辦人張助理聯繫,電話:(02)2730-1109、信箱:una@mail.ntust.edu.tw

 

發佈單位: 教務處教學發展中心
寄送群組: stud-xxxx-x,yiying88@mail.ntust.edu.tw,shao-ju.shih@mail.ntust.edu.tw,una@mail.ntust.edu.tw
寄送對象: 全校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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