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務處】臺科大111年度 第三學生 宿舍舍長暨副舍長徵選 (開放全校非住宿生報名)
臺科大111年度第三學生宿舍舍長暨副舍長徵選 (開放全校非住宿生報名)
原開放111年度學生宿舍舍長暨副舍長徵選活動,僅第三學生宿舍無候選人參與選舉,
依相關規放開放全校住宿生與非住宿生參選"111年度學生宿舍舍長暨副舍長徵選",當選候選人可於111年1月1日起入住第三學生宿舍且享有住宿權益(住宿費減免等)。
相關報名方式與注意事項請參閱下方資訊:
公告事項:
一、第三學生宿舍舍長、副舍長候選人選舉注意事項:
舍長與副舍長 以生理性別女姓 採聯合參選方式,兩人一組搭檔選舉;
(二) 資格條件:
1、因遴選結果錄取人數不足,得開放給非住宿生(須曾住宿一學期以上)、參加甄選(當選後111年1月1日起享有學生宿舍住宿權益)。
2、曾受小過 (含)以上處分,因故被退宿及取消住宿資格者,不得報名參選。
3、任期:111年1月1日至111年12月31日,得連選連任一次。
二、登記參選時程:
(一) 領表登記時間:即日起至11月19日(五)中午12時止。
(二) 領表登記方式: 請將電子檔 e-mail到kiki@mail.ntust.edu.tw 。
(三) 號次抽籤時間:11月19日14時於學務處10號窗口(承辦人)舉行抽籤,未到場之候選人由生輔組代抽。
(四) 競選期間:110年11月19日1200時起至11月24日2000時止。
三、投票暨開票時間地點:
(一) 投票日期:110年11月25日(四)9時起至18時止。
(二) 投票地點:第三學生宿舍大廳(投票者為第三學生宿舍住宿生)。
(三) 開票日期:110年11月25日18時投票結束後,即於各舍大廳開票。
(四) 當選公告:11月26日,最高票者為當選人,得票數相同者以抽籤方式定之
四、備註:
(一)各舍舍長、副舍長於當選公告後一個月內與現任者完成交接,並策畫遴選下一任樓長,於12月底前完成宿舍幹部(樓長)選任。
五、選舉規則:
(一) 參選人應確實瞭解有關學生宿舍自治會組織章程各項權利與義務。(如附)
(二) 競選活動限制:
1、候選人之競選海報、刊物應交生輔組審查核准後,始得張貼於校內公共看
板或公佈欄上(不得貼於各寢室門上),違者將予拆除。候選人且應於投
票日後二日內自行清除海報。
2、候選人拜訪選舉人之活動,未經住宿生同意不得私自進入寢室,且每日競
選活動應於晚間8時前停止。
3、政見發表得借用一舍交誼廳、二舍閱覽室、三舍交誼廳自辦。
4、候選人團隊及選舉人(投票者)倘有違反選舉之公序良俗行為,主辦單位得
以口頭或書面警告,情節重大者得取消選舉資格,並交由校規議處。
5、現任宿舍幹部為參選人時,本人不得擔任選務工作。
六、本公告如有未盡事宜,得補充修訂之。
承辦單位:110級學生宿舍自治會 指導單位:學務處生活輔導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