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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年5月13日起修正「科技部補助人工智慧創新研究中心專案計畫作業要點」第二十二點

修正「科技部補助人工智慧創新研究中心專案計畫作業要點」第二十二點,並自即日生效,請查照轉知。

說明:

一、為促成「人工智慧創新研究中心專案」計畫主持人,於計畫期滿後研究能量得以延續與深化,爰修正旨揭作業要點第二十二點,開放計畫全程執行期滿前一年內者,不受不得再執行其他本部補助計畫之限制。

二、

檢送修正「科技部補助人工智慧創新研究中心專案計畫作業要點」第二十二點及修正對照表各1份。

相關資訊:來文電子檔

發佈對象: 全校教職員工

發布單位:研究發展處

計畫業務服務中心 傅維芳 敬上

(校內分機 6786)

發佈單位: 研究發展處計畫業務服務中心
寄送對象: 全校教職員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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