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年5月13日起修正「科技部補助人工智慧創新研究中心專案計畫作業要點」第二十二點
修正「科技部補助人工智慧創新研究中心專案計畫作業要點」第二十二點,並自即日生效,請查照轉知。
說明:
一、為促成「人工智慧創新研究中心專案」計畫主持人,於計畫期滿後研究能量得以延續與深化,爰修正旨揭作業要點第二十二點,開放計畫全程執行期滿前一年內者,不受不得再執行其他本部補助計畫之限制。
二、
檢送修正「科技部補助人工智慧創新研究中心專案計畫作業要點」第二十二點及修正對照表各1份。
相關資訊:來文電子檔
發佈對象: 全校教職員工
發布單位:研究發展處
計畫業務服務中心 傅維芳 敬上
(校內分機 6786)
發佈單位:
研究發展處計畫業務服務中心
寄送群組:
muser-xx-xxxx, wenh16@ntust.edu.tw, nie@mail.ntust.edu.tw, joni@mail.ntust.edu.tw, adoffice@mail.ntust.edu.tw, etoffice1@mail.ntust.edu.tw
寄送對象:
全校教職員工
瀏覽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