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轉勞動部比對教育部彙整公告之「110年各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發、委託、認證或認可證照一覽表」與「iCAP職能基準」對應關聯性一覽表函文影本各1份如附件
說明:
- 依勞動部110年2月2日勞動發能字第110501705號函辦理。
- 本部公告之110年證照一覽表經勞動部辦理「職能發展應用平台」截至110年1月31日止公告之634項職能基準比對作業,其對應關聯性較高之項目共計111項。
- 請各技專校院參照本案所列職能基準,依本部所頒「技專校院辦理職能專業課程方案」,發展以就業銜接為導向之職能專業課程,年度執行成效列入高教深耕指標成效中考核。
- 請各技專校院至少開辦1項職能專業課程,並請於本年12月15日前逕至「技專校院辦理職能專業課程成效彙整表填報系統」(網址:https://me.moe.edu.tw/course/)填報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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