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校109學年第2學期汽(機)車停車申請相關事項
各位老師、同仁、同學好:
為有效管理本校校區內汽(機)車停放,本校於109年5月起進行停車場委外經營管理,109學年第2學期汽(機)車停車續停及申請適用對象、申辦方式及收費說明如下:
一、已於109學年度第1學期已申請過汽(機)車的教職師生,除「專任教職員工」已申請汽車停車且按月自薪俸扣繳者及「退休日起一年以內教職員工」,其餘身分(約用人員、專案教師、學生…等)將由城市車旅於110年01月20日起發送繳費簡訊,請依指示繳費即可。
二、若於繳費期限110年01月30日前未收到繳費簡訊,請聯繫岳洋股份有限公司02-22461708#48白小姐進行補發作業,若超過01月30日者,另請前往停車管理室(TR停車場汽車入口道旁)分機3799、02-27333141辦理現金繳費即可。
【109學年度第2學期開始不續停者,請忽略簡訊不進行繳費!】
三、本校停車場類型、位置與適用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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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型 |
位 置 |
適 用 對 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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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車 |
國際大樓地下停車場 |
1.經申請且繳費之車輛 2.臨時停車,限停地下三樓;地下二樓僅例假日及平日下午四時至翌日上午八時開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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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揚大樓地下停車場 |
1.經申請且繳費之車輛 2.臨時停車,僅例假日及平日下午四時至翌日上午八時開放地下二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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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館停車場(戶外) |
1.經申請且繳費之車輛 2.不開放臨時停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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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車 |
研揚大樓機車停車場 |
1.經申請機車停車識別及繳費之車輛 2.不開放臨時停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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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第一宿舍地下停車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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帆船大樓旁(戶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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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書館後方(戶外) |
四、各類人員汽(機)車停車申辦方式及收費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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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 型 |
身 分 |
所需證件 |
收費標準 |
申請管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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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 車 |
教職員工(含退休日起一年以內) |
教職員證 |
1.每月六百元 2.第二部車每月二千四百元 |
事務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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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用人員、專案教師 |
教職員證/ 契約書 |
1.每月六百元 2.第二部車每月二千四百元 |
委外廠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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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後研究員 |
教職員證/ 契約書 |
每學期三千六百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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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職專班學生 |
學生證 |
每學期三千六百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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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職學生 |
學生證 |
每學期一千八百元(限公館停車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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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任助理 |
教職員證/ 契約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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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教職員工(退休日起第一年後) |
校內單位證明文件 |
每學期單日劵最多一百張(每張四十元,隔夜以臨停計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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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任教師 |
聘書或校內單位證明文件 |
每學期單日劵最多三十二張(每張四十元,隔夜以臨停計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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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廣教育中心講師及學員 |
由推廣教育中心出示之證明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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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期契約廠商 |
校內單位出示證明 |
每個月二千四百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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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外人士 |
不須證明 |
臨停每小時五十元 |
不須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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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 型 |
身 分 |
所需證件 |
收費標準 |
申請管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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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 車 |
教職員工生、約用人員 |
教職員證/學生證 |
全區(含地下及戶外)停車場:每學期六百元 戶外停車場:每學期一百元 (含停車識別工本費) |
委外廠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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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任助理、博士後研究員 |
教職員證/契約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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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任教師 |
聘書或校內單位證明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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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廣教育中心講師及學員 |
由推廣教育中心出示之證明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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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期契約廠商 |
校內單位出示證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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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外人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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暫不開放臨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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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新申請】專任教職員工(含退休日起一年以內)申請汽車停車者,即日起請填寫表單(附件一)後於上班日向總務處事務組李先生(分機6161)提出申辦。
其餘身分(含約用人員、專案教師…等)申請汽車停車請洽詢停車管理室申辦;惟專任助理(五位)及大學部學生(五位),申請公館停車已公告並於01月05日進行抽籤,大學部學生額度已滿,專任助理請洽停車管理室(TR停車場汽車入口道旁)分機3799辦理。
六、本次申請停車使用區間為110年02月01日至110年07月31日。委外廠商為彙整申請名單務請收到簡訊後於110年01月31日前完成繳費,以免影響110年02月01日後停車權益。
七、本校停車場已改採車牌辨識,如汽(機)車牌如有異動者請於3日前向申辦單位(總務處事務組或停車管理室)提出更改車牌,以利車輛順利識別進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