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ST計畫徵求】109年第2期產學合作研究計畫
本校鼓勵師長踴躍研提專案與跨領域型計畫,以利提升學校能量。
【MOST計畫徵求】109年第2期產學合作研究計畫
說明:
1. 依據科技部補助產學合作研究計畫作業要點第4點規定辦理。
2. 有關科技部產學合作案管理費,廠商配合款部分應依本校產學合作收之管理支應要點辦理並列入產學案績效,依要點第五條收費標準規定:校管理費為經常費15%以上、執行單位為2.5%~7.5%。故在申請計畫案時,敬請計畫主持人務必留意,將廠商配合款之管理費調整至本校規定額度。
3. 旨揭計畫執行日為109年11月1日至110年10月31日,相關申請注意事項如下:
(1).申請程序
A. 敬請有意申請之師長自109年6月17日至109年7月10日(五)中午12時前完成線上申請作業,並由所屬系所辦公室承辦人員完成線上確認後,將【利益迴避自我檢核表】及【申請名冊(樣張)】乙份經單位主管審查計畫主持人資格後核章,於當日下午3時前送達研究發展處,俾便本處彙整後函送科技部申請。
B. 惠請所屬系所切實審核計畫申請人及合作企業資格,並於申請名冊之備註欄內逐案確認計畫申請人資格,符合者始得將其申請案送出。
(2).合作企業出資規定
A. 合作企業配合款之總和不得低於當年度計畫總經費25%之金額,且配合款不得低於25萬元。計畫屬人文領域者,其合作企業之企業配合款不得低於當年度計畫總經費20%,且配合款不得低於20萬元。
B. 合作企業配合款得以提供設備供計畫使用之方式作為出資,其總和不得超過合作企業配合款總和之60%,且應於設備費額度內為之。
C. 合作企業提供設備供計畫執行使用並申請作為配合款出資比者:應將設備完成評價並附設備所有權移轉承諾書(設備所有權於簽約後3個月內移轉予計畫執行機構所有)等資料,由申請人檢齊相關資料,循計畫執行機構行政程序簽報核准後提出申請。
4. 本計畫公告受理訊息,亦將同步於科技部網站(最新消息/計畫徵求)公告。
5. 隨函檢附計畫申請書格式及相關文件供參,其餘科技部補助產學合作計畫相關文件,請自行於科技部網站(http://www.most.gov.tw/)之「最新消息」或「學術研究/補助獎勵辦法及表格/補助專題研究計畫/產學合作研究計畫」下載利用。
6. 各年度所需經費如未獲立法院審議通過或經部分刪減,科技部得依審議情形調減補助經費。
7. 科技部依審查結果核給補助額度,計畫未獲通過補助者,不得提出申覆。
8. 有關本次申請公告內容將另擇期(暫訂6月中旬)舉辦計畫申請說明會。
9. 本案聯絡人
(1).有關電腦操作問題,請洽科技部資訊系統服務專線,電話:0800-212-058,(02)2737-7590、(02)2737-7591、(02)2737-7592。
(2).計畫規定如有疑義,請洽科技部產學司電話:(02)2737-7231、(02)2737-7241。
相關資訊─
1. 來文電子檔
2. 科技部公告網址
4. 研發處網站公告
如有任何疑問或需協助之處,惠請不吝來電或來信洽詢,謝謝您!
臺灣科技大學 研究發展處 莊雯茹(電話:02-2730-3227,國際大樓九樓)敬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