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科技大學109年度學生一舍舍長暨副舍長選舉公告
主旨:公告109年度學生一舍舍長暨副舍長選舉相關事項。
依據:國立臺灣科技大學學生宿舍自治會組織章程。
公告事項:
- 舍長、副舍長選舉相關事項:
- 選舉種類:選舉學生一舍舍長及副舍長;舍長一名與副舍長二名採聯合參選方式,三人一組(不得單一性別)搭檔選舉。
- 候選人資格條件:
- 須曾任本校宿舍幹部,或一舍床位正取生。
- 曾受記小過 (含)以上處分,及因故被退宿及取消住宿資格者,不得報名參選。
- 任期:109年9月1日至12月31日。
- 登記參選時程:
- 申請條件:本人學生證及填寫報名表一份。
- 領表及截止時間:109年5月21日上午8時起至5月26日上午10時止。
- 領表地點:請寫信到miffywu@mail.ntust.edu.tw索取申請表。
- 號次抽籤時間:109年5月26日11時於學務處11號窗口舉行抽籤,未到場之候選人由生輔組代抽。
- 競選期間:109年5月26日1600時起至6月2日2000時止。
- 投票暨開票時間地點:
- 選舉人:一舍床位正取生。
- 投票日期:109年6月3日(三),當日9時起至17時止。
- 投票地點:三舍交誼廳,選舉人請攜帶「學生證」驗證住宿生身分,一人一票。
- 開票日期地點:109年6月3日17時投票結束後,即於三舍交誼廳開票。
- 當選公告日期:109年6月4日,以最高票者為當選人。
四、相關事項:新任舍長.副舍長應於6月20日前,規畫遴選樓長,並完成宿舍幹部選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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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灣科技大學109年度學生一舍樓長遴選公告
(一)樓長需求人數:第一宿舍應選出22位樓長。
(二)申請條件:須符合申請住宿資格(參見備註),並具有服務熱誠、主動積極之精神,願意協助宿舍管
理之本校學生。
(三)申請方式: 有意者即日起填妥「109級學生一舍樓長遴選」申請表後於6/7前寄一份word檔到
miffywu@mail.ntust.edu.tw信箱,逾期不予受理。
(三)遴選方式:由舍長.副舍長及學務處宿舍管理人員組成遴選委員會選出適任幹部。
(四)任職期間:109年9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五)幹部職責:
1.定期參加住宿生自治會議,反映住宿生意見,提昇同學生活品質,促進住宿生福利。
2.負責自治會組織章程及生活守則之訂定與修正。
3.維護宿舍安寧及秩序,環境清潔之督導。
4.協助維護住校生安全及執行學校有關規定。
5.協助處理有關宿舍公物之維修、使用、增設等事項。
6.籌辦增進住宿生身心健康之活動。
(六)新任宿舍幹部(含舍長.副舍長及樓長)相關權責:
1.109年6月20日公告當選名單後,須參加實習並由舍長副舍長統籌安排參加各項會議活動,若
不參加者視同放棄資格。
2.110年1月1日卸任後,若係一舍床位正取生可住到111年1月底清舍前,並可優先遞補下一學
期之住宿;若非一舍正取生則可住到110年6月底清舍前。
備註:所謂申請住宿資格乃指全戶設籍台北市、新北市(汐止、深坑、石碇、新店、永和、中和、土城、
樹林、泰山、新莊、板橋、三重、蘆洲、五股,共十四區)以外地區滿一年以上者得提出申請。
(七)本公告如有未盡事宜,得補充修訂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