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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外交部辦理「2027安排學者專家出國進行學術外交計畫」,歡迎查閱相關資訊。

主旨:外交部辦理2027年「安排學者專家出國進行學術外交計畫」,請協助公告及內部周知,請查照。

說明:

一、為鼓勵國內學者專家赴海外就外交部關注之外交議題進行研究,以強化我國與國際學界之交流,外交部依據「外交部安排學者專家出國進行學術外交實施要點」辦理旨揭計畫。

二、計畫相關資訊如下:

(一)研究議題:包含「全球及區域經濟」、「中國灰色地帶行動」、「區域情勢發展」、「榮邦計畫之科技外交」、「美國對外關係」、「中國對外關係」、「我國對外關係」、「印太戰略」及「其他」等主題,詳如附件2。

(二)申請資格:具中華民國國籍,且符合下列資格之一者:目前任職於國內大學院校或學術機構之教授、副教授、助理教授或同級別研究人員、具博士學位之博士後研究人員,或具碩士學位之博士班研究生;另須具備良好外語溝通及社交能力、學術發展潛力,且相關研究題目未同時接受外交部或其他政府單位經費補助。

(三)申請文件:親簽申請表、中英文簡歷及推薦信、研究計畫、相關著作清單及摘要,以及海外駐點研究機構同意證明等,詳如附件。

(四)申請期限:即日起至2026年12月15日止,以郵戳為憑。

(五)申請方式:於申請期限內,將申請文件郵寄至外交部外交及國際事務學院(臺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一段280號)。

(六)補助項目:往返經濟艙機票、生活費及綜合補助費。

(七)駐點期限:由申請人自行規劃研究期間,外交部補助以60日為限。

(八)其他注意事項:申請人須自行取得海外學術機構同意,並安排交通及當地住宿;計畫結束後1個月內,應提交具原創性之研究成果報告,經外交部審查並依意見修改後,始得辦理核銷。

三、詳細申請資訊及相關規定,請參閱計畫實施要點及附件;如有疑問,請洽外交部外交及國際事務學院崔秘書巧臨,電話:02-2707-3441分機232,電子郵件:cltsui@mofa.gov.tw。

發佈單位: 產學營運處企業服務中心
寄送群組: muser-xx-xxxx,muser-fx-xxxx,muser-px-xxxx,muser-yx-xxxx
寄送對象: 全校教職員工,全校教師(專任教師、專案教師、兼任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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