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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rwarded Message】NSTC計畫徵求─116年度「科普活動計畫」(Science Popularization Activity Program Call for Proposals Briefing Session)

說明:

  • 國科會公開徵求116年度「科普活動計畫」,鼓勵學研機構辦理多樣化的科普活動,將豐富的科研知識轉譯為易懂的科學實作或展演,引導大眾在日常中親近科學、啟發對科學探索的興趣,進而理解科學與日常生活及社會議題的連結。
  • 敬請有意研提之師長於116年1月4日(一)中午12時前完成線上申請作業,並由所屬系所辦公室承辦人員完成線上確認後,將【申請名冊(樣張)】乙份經單位主管審查計畫主持人資格後核章,於當日下午3時前送達研究發展處,俾便本處彙整後函送國科會申請,逾期不予受理。
  • 本計畫之執行期限應依活動預計辦理時程妥適規劃,且須介於116年7月1日至117年8月31日之間,最長以1年為原則,並依國科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規定辦理,申請機構及計畫主持人務必先行詳閱計畫徵求書(如附件)各項規定。
  • 申請機構應切實審查計畫主持人資格條件,並於申請名冊之備註欄逐案確認計畫主持人資格,符合者始得將其申請案彙整送出,並連同計畫主持人資格切結書經有關人員核章後,備函向國科會提出申請。。
  • 本計畫循線上申請,各類書表請務必至國科會網站進入「學術研發服務網(https://arspb.nstc.gov.tw/)」製作;相關訊息同時登載於國科會「計畫徵求專區(https://www.nstc.gov.tw/folksonomy/rfpList)」。
  • 本計畫經費係專款專用,未獲補助案件恕不受理申覆。
  • 本案聯絡人
    1. 相關計畫內容疑問,請洽國科會科教國合處詹朝豐先生,電話:(02)2737-7123。
    2. 有關線上申請系統操作問題,請洽國科會資訊系統服務專線,電話:0800-212-058、(02)2737-7592。。
  • 依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第26點第11款「申請機構應督促計畫主持人執行研究計畫期間之實驗參數、數據、圖(影)像、紀錄等相關原始資料,應於執行期滿日後至少保存三年;如各該法令另有更長之保存期限者,從其規定。」請務必遵循規定辦理。

相關資訊:來文電子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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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任何疑問或需協助之處,惠請不吝來電或來信洽詢,謝謝您!

 

       臺灣科技大學 研究發展處計畫業務服務中心 莊雯茹(電話:02-2730-3227,國際大樓九樓)敬上

發佈單位: 研發處計畫業務服務中心
寄送群組: muser-xx-xxxx
寄送對象: 全校教職員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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