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校園公佈欄
漢堡鈕選單
首頁
公佈欄
【轉知】教育部函轉文化部修正「古蹟修復及再利用辦法」第13條及第20條條文
轉知文化部修正發布「古蹟修復及再利用辦法」第十三條及第二十條發布令
發佈單位:
總務處營繕組
寄送群組:
muser-xx-xxxx,stud-xxxx-x
寄送對象:
全校教職員工生
1150807教育部函.PDF
1150807教育部函附件1.PDF
1150807教育部函附件2.pdf
1150807教育部函附件3.pdf
1150807教育部函附件4.odt
瀏覽數:
友善列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