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輔導組】115年度補助大專校院辦理獎助生團體保險經費案
一、依專科以上學校獎助生權益保障指導原則第1點第2項規定,獎助生包括研究獎助生及附服務負擔助學生;另依本部補助大專校院辦理獎助生團體保險要點第2點規定,各校 為校內獎助生投保所需經費,由本部全額補助。
二、請於115年8月1日起至8月31日止,檢附以下資料,以校為 單位函報本部請領經費:
(一)115年1月1日至7月31日期間「實際」投保經費統整表1 份。
(二)115年8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預估」投保經費統整表1 份。
(三)保險公司收據影本。(投保明細由學校留存免報部)
三、針對115年8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預估」投保經費,倘有不足,應於115年12月10日前向本部申請經費補撥。
四、依教育部補(捐)助及委辦經費核撥結報作業要點第5點規定 略以,執行單位免檢據請款,並請於來文註明受領人資 訊:
(一)金融機構或中華郵政公司名稱與代號(包括分行別)
(二)戶名
(三)帳號
(四)營利事業或扣繳單位統一編號
(五)金額。
五、如對本案有相關問題,請洽以下承辦人:
(一)一般大學:高教司周小姐,電話(02)7736-6752。
(二)技專校院:技職司劉小姐,電話(02)7736-6163。
發佈單位:
學生事務處
寄送群組:
muser-xx-xxxx
寄送對象:
全校教職員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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