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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計畫徵件】115學年度「教育部補助大專校院氣候變遷教學活動計畫」(延後申請截止日至115/6/24)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補助辦理防減災及氣候變遷調適教育計畫要點」辦理。

二、本計畫為使大專校院學生有學習氣候變遷相關議題之機會,並執行國家氣候變遷調適政策,將氣候變遷調適方案、公正轉型、人權、原住民族權益、以自然為本的解方(Nature-based Solutions, NbS)、碳盤查、碳管理、碳匯、碳中和、淨零排放、能源轉型及能源教育宣導等議題融入課程內容宣導,鼓勵大專校院提出氣候變遷相關領域或跨領域之課程教學、發展專業融入補充教材或相關教學活動,以提昇學生氣候變遷素養與能力,並培育具備氣候變遷知能之人才。

三、旨揭計畫申請以學年度為單位,補助以學期為單位,相關說明如下:

   (一)徵件期程:自公告日起至【115年6月24日】。(依教育部115年6月5日臺教資(六)字第1152701777號函,調整延後申請截止日)

   (二)執行期程:以學期為單位(第1學期115年8月1日至116年1月31日,第2學期116年2月1日至116年7月31日止),第1學期於116年1月31日、第2學期於116年7月31日前,需提交期末報告書,另於計畫期程結束後2個月內函部辦理結案作業。

   (三)補助經費:原則上採教學活動專項全額補助業務費,每項教學活動每學期補助以新臺幣2萬元為限,總金額以新臺幣6萬元為上限。

四、申請方式:於期限內將計畫書上傳至氣候變遷教學資訊平臺,逾時、資料不全或資格不符者,均不予受理。本案相關申請文件及上傳方式(計畫須知、申請流程及系統操作方式等資料),請至教育部氣候變遷教學資訊平臺/教學活動補助(https://climatechange.tw/Home/PageSubsidy/13?pageId=12)查詢。

五、本案聯絡人:請洽教育部委託單位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永續管理與環境教育研究所葉欣誠教授,專任助理廖小姐,電話:(02)7749-6569,E-MAIL:ccesd2050@gmail.com

相關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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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後申請截止日來文電子檔

研究發展處計畫業務服務中心

蔡依珊 (校內分機:6997;yishan@mail.ntust.edu.tw)

發佈單位: 研發處計畫業務服務中心
寄送群組: muser-xx-xxxx
寄送對象: 全校教職員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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