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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轉「實驗動物之來源與適用範圍及管理辦法」

函轉農業部訂定發布「實驗動物之來源與適用範圍及管理辦法」,請查照周知並依規定辦理。

詳如附件

發佈單位: 環安室
寄送群組: muser-xx-xxxx, stud-xxxx-x
寄送對象: 全校教職員,全校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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