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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衛生福利部重申各機關(構)人員於執行勤務時,知悉有自殺行為情事後24小時內,應依自殺防治法相關規定進行通報作業。
發佈單位:
學務處諮商輔導組
寄送群組:
muser-xx-xxxx
寄送對象:
全校教職員工
瀏覽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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