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數位發展部資通安全署公告「新增資通安全專業課程訓練時數取得方式」,請查照。
1.函文如附。
2.資通安全專職(責)人員、資通安全專職(責)人員以外之資訊人員,應按規範要求取得資通安全專業課程訓練或資通安全職能訓練相關時數。
若有資安相關問題,請洽電子計算機中心:
游順發組長 6209 rogeryu@mail.ntust.edu.tw
張云蘋 6929 applechang@mail.ntust.edu.tw
發佈單位:
電子計算機中心
寄送群組:
muser-xx-xxxx
寄送對象:
全校教職員工
瀏覽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