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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為因應海洋保育法於114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並附相關資訊,歡迎踴躍查閱。

主旨:為因應海洋保育法於114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從事各項海洋生物復育措施時應請依據該法第20條相關規定辦理,茲檢附「海洋生物復育措施申請書、復育計畫及復育成果報告(範例)」供參並請惠予週知,請查照。
發佈單位: 產學營運處企業服務中心
寄送群組: muser-xx-xxxx,muser-fx-xxxx,muser-px-xxxx,muser-yx-xxxx
寄送對象: 全校教職員工,全校教師(專任教師、專案教師、兼任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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