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科會規範】提醒您,請依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第26點第11款辦理
敬啟者,您好:
提醒您,依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第26點第11款「申請機構應督促計畫主持人執行研究計畫期間之實驗參數、數據、圖(影)像、紀錄等相關原始資料,應於執行期滿日後至少保存三年;如各該法令另有更長之保存期限者,從其規定。」請務必遵循規定辦理,謝謝!
發佈單位:
研發處計畫業務服務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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寄送對象:
全校學生,全校教職員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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