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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衛生福利部辦理「114年建置性創傷復原中心計畫」,歡迎申請。

主旨:檢送本部114年建置性創傷復原中心計畫簡章1份,請貴單位自行或轉知符合申請資格之機關、團體,於113年12月6日前函送申請資料至本部,請查照。
發佈單位: 產學營運處企業服務中心
寄送群組: muser-xx-xxxx,muser-fx-xxxx,muser-px-xxxx,muser-yx-xxxx
寄送對象: 全校教職員工,全校教師(專任教師、專案教師、兼任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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