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安全衛生訓練】113年消防訓練
火災緊急應變暨滅火器及消防栓實作
依據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2條及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第16條及第17條規定辦理之教育訓練,每位教職員工時數每3年至少3小時,時數於108年7月開始累積統計,請本校教職員工務必參訓。為使教職員工及學生了解火災逃生之重要,本次邀請消防專家彭茂凱講師演講,敬邀全校教職員生來了解這樣的課程。
時間︰113年10月17日(四)下午14:30-16:30。
地點︰國際大樓IB-201會議室。
報名連結:
https://she.ntust.edu.tw/p/423-1068-1530.php?Lang=zh-tw
環安室113.10.8公告

發佈單位:
環安室
寄送群組:
ntust-all
寄送對象:
教職員工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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