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有關環境部公開徵求「車型排氣審驗合格證明之指定查驗機構」一案,請查照。
有關環境部公開徵求「車型排氣審驗合格證明之指定查驗機構」一案,請查照。
申請資格及條件:
(一)行政機關、依法設立之公益社團法人、財團法人、公營事業、非公營事業之公司或公私立大學院校。
(二)通過ISO 9001品質管理系統驗證,並取得證書。
申請期限:即日起至113年5月17日止(以郵戳或環境部收文時間為憑)
徵求內容:辦理車型排氣審驗合格證明查驗相關事項,查驗類別分為(一)汽油汽車(二)柴油汽車(三)機車。
其餘事項詳如附件,亦可至環境部空氣品質改善維護資訊網/最新消息下載。本案若有相關問題請逕洽環境部聯絡人:李璦秀、電話:(02)23117722分機6311。
發佈單位:
環安室
寄送群組:
ntust-all
寄送對象:
全校教職員工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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