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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環境部辦理「「113 年度補助廢污水處理技術創新及研究發展計畫公開徵求計畫書」,歡迎踴躍申請。


主旨:
檢送本部「113 年度補助廢污水處理技術創新及研究發展計畫公開徵求計畫書」,自即日起至113年5月15日(星期三)受理補助案申請,請查照。

說明:
一、依本部「補助廢污水處理技術創新及研究發展計畫作業要點」及「113年度補助廢污水處理技術創新及研究發展計畫公開徵求計畫書」(下稱計畫書)辦理。
二、旨揭公開徵求計畫書重點如下:
(一)申請對象
 1、依大學法設立之公私立大學。
 2、具研究發展能力之財團法人。
(二)申請方式:於網頁(https://wptsys.moenv.gov.tw/watersubsidysys/Login.aspx)申請帳號,填報資料與上傳檔案。
(三)申請補助之創新及研究發展事項
 1、具低排放、零廢棄或符合淨零特色。
 2、處理或回收之標的污染物具優先性。
 3、具水回收潛力或應用性。
 4、具能資源回收或循環效益。
 5、具前瞻性或創新性。
 6、符合低污染、低成本、低能耗、低度空間使用或資源循環原則。
 7、原廢水處理程序導入低碳智慧化設施整合運用。
(四)研究技術主題
 1、廢水有價重金屬回收與再利用技術(如:鎳、鈷等)。
 2、氨氮、有機廢水與污泥之能資源化技術。
 3、高效、低碳等精進之廢水處理技術。
 4、廢水處理技術與數位化、智慧化技術應用整合。
 5、廢水新興污染物去除技術(如全氟/多氟烷基物質,PFAS)。
 6、廢水無機資源之循環與再利用(如:氟、磷、酸等)。
(五)申請類型
 1、創新研發型計畫
  (1)實驗室測試與模擬。
  (2)申請專案核心技術之技術成熟度須達TRL 3以上,TRL 4以下。
  (3)每案補助上限200萬元。
 2、技術精進及運用型計畫
  (1)技術或概念應用於真實環境測試。
  (2)申請專案核心技術之技術成熟度須達TRL 5以上、TRL 8以下,且計畫核定後半年內須進廠試驗(若述明理由經本部同意者,不在此限)。
  (3)每案補助上限500萬元。
三、本案經費申請項目限人事費、耗材費、設備使用、其他研究相關費用及行政管理費,申請前請詳閱計畫書(附件),請至官網「補助公告專區」連結處下載(https://www.moenv.gov.tw/page/AAE9980F1A11CE07)。

發佈單位: 產學營運處企業服務中心
寄送群組: muser-xx-xxxx,muser-fx-xxxx,muser-px-xxxx,muser-yx-xxxx
寄送對象: 全校教職員工,全校教師(專任教師、專案教師、兼任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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