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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辦理感染性生物材料管理辦法修正作業一案,請於113年1月31日前針對修正草案初稿逕提意見

說明:

一、依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112年12月27日疾病感字第1120500892號函辦理。

二、旨揭辦法於94年9月26日訂定公布,並自95年3月26日起施行,最近一次修正公布日期為110年12月15日。

三、為因應新興與再浮現等重要傳染病原題之威脅、後疫情時代可能遭遇之挑戰與需求,同時配合國際規範調整及完備實務管理作業,該署刻正進行旨揭辦法之修正工作,並已擬具修正草案初稿;為求周延,爰辦理徵詢外界意見程序。

四、相關修正意見請填寫【感染性生物材料管理辦法修正草案初稿修正意見表】,至遲於113年1月31日前,免備文,以電子郵件逕寄至該署承辦人員陳小姐電子郵件信箱(iameros@cdc.gov.tw),信件主旨並敘明【感染性生物材料管理辦法草案初稿修正意見回復】,以利彙辦;無意見者請免回復。

五、旨揭辦法修正草案初稿、修正對照表及修正意見表之電子檔案,已置於該署全球資訊網霈(網址:www.cdc.gov.tw)之【首頁>傳染病與防疫專題>實驗室生物安全>感染性生物材料管理法規>0_感染性生物材料管理辦法修正草案初稿修正意見徵詢作業】專區項下,請自行下載參閱及使用。

發佈單位: 環安室
寄送群組: ntust-all
寄送對象: 全校教職員工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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