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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氣候變遷因應法」業奉總統112年2月15日華總一義字第11200010681號令公布,檢送公布令影本(含法律條文、修正總說明及修正條文對照表)1份,請查照轉知。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2217日臺教資()字第1120017320號函辦理。

二、本次修正重點為納入2050年淨零排放目標、確立部會權責、增列公正轉型、強化排放管制及誘因機制促進減量、徵收碳費專款專用及增訂氣候變遷調適專章等。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後續將增(修)訂氣候變遷因應法相關子法,俾利地方主管機關執行及業者遵循,並召開說明會,以廣為周知。

發佈單位: 秘書室
寄送群組: muser-xx-xxxx
寄送對象: 全校教職員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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