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活動組】修訂「111學年度全國學生表演藝術類競賽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防疫應變計畫」(以下簡稱防疫計畫)有關室內口罩佩戴規定一案,請查照。
一、依教育部112年2月14日臺教師(一)字第1122600504號函辦理暨本局112年2月7日以北市教科字第1123012089號函續辦。
二、本局業於112年2月7日函送防疫計畫,惟為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112年2月9日發布之放寬室門口罩規定,爰就防 沒計畫內有關口罩佩戴相關規定滾動修正,說明如下: (一)依該競賽辦理期程是否跨112年3月6日為界,並採以該場地完賽為原則,分2類情形規劃。
(二)賽程跨3月6日者,仍依現行規定辦理:與會人員活動期問彼此保持社交距離,並全程佩戴口罩:參賽者(含指揮)得於演出時暫免佩戴口罩,演出前及結束仍應立即依規定佩戴口罩。
1、舞蹈比賽(全區個人/團體乙、丙組):112年2月21日至3月9日由桃園市辦理之賽程。
2、音樂比賽(團體組):112年3月1日至3月15日由臺北市、彰化縣及高雄市辦理之賽程。
(三)賽程於3月6日(含)以後者,依指揮中心最新規定滾動修正辦理:自112年3月6日起調整為全體與會人員(參賽 人員、工作人員、評審及陪同人員)自主佩戴口罩,期程如下
1、舞蹈比賽(團體組):112年3月14日至3月23日由臺北市、嘉義縣辦理之賽程。
2、音樂比賽(個人組):112年3月16日至112年3月29日由嘉義市辦理之賽程。
3、戲劇比賽(團體組):112年4月7日至4月23日由花蓮縣辦理之賽程。
4、鄉土歌謠(團體組):112年4月17日至4月24日由新竹市辦理之賽程。
三、請依本修訂計劃進行防疫工作規劃,教育部將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最新發布之疫情等級及防疫措施,滾動調整 各項防疫措施及規定。
二、本局業於112年2月7日函送防疫計畫,惟為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112年2月9日發布之放寬室門口罩規定,爰就防 沒計畫內有關口罩佩戴相關規定滾動修正,說明如下: (一)依該競賽辦理期程是否跨112年3月6日為界,並採以該場地完賽為原則,分2類情形規劃。
(二)賽程跨3月6日者,仍依現行規定辦理:與會人員活動期問彼此保持社交距離,並全程佩戴口罩:參賽者(含指揮)得於演出時暫免佩戴口罩,演出前及結束仍應立即依規定佩戴口罩。
1、舞蹈比賽(全區個人/團體乙、丙組):112年2月21日至3月9日由桃園市辦理之賽程。
2、音樂比賽(團體組):112年3月1日至3月15日由臺北市、彰化縣及高雄市辦理之賽程。
(三)賽程於3月6日(含)以後者,依指揮中心最新規定滾動修正辦理:自112年3月6日起調整為全體與會人員(參賽 人員、工作人員、評審及陪同人員)自主佩戴口罩,期程如下
1、舞蹈比賽(團體組):112年3月14日至3月23日由臺北市、嘉義縣辦理之賽程。
2、音樂比賽(個人組):112年3月16日至112年3月29日由嘉義市辦理之賽程。
3、戲劇比賽(團體組):112年4月7日至4月23日由花蓮縣辦理之賽程。
4、鄉土歌謠(團體組):112年4月17日至4月24日由新竹市辦理之賽程。
三、請依本修訂計劃進行防疫工作規劃,教育部將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最新發布之疫情等級及防疫措施,滾動調整 各項防疫措施及規定。
發佈單位:
學務處活動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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寄送對象:
本國全校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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