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教育部來函調查「危害國家資通訊產品」及「委外營運公眾場域契約」盤點情形。
1.依教育部來函辦理,函文如附。
2.為了解所屬公務機關汰換所使用或採購之大陸廠牌資通訊產品之執行情形,並檢視機關委外營運且提供公眾活動或使用之場地,使用大陸廠牌資通訊產品情形。
3.惠請各單位進行確認與盤點,仍有使用大陸廠牌資通訊產品,或委外營運且提供公眾活動或使用之場地時,請於2月3日16:00前,洽電子計算機中心張云蘋索取盤點表回復。
4.若有資安相關問題,請洽電子計算機中心:
游順發組長 6209 rogeryu@mail.ntust.edu.tw
張云蘋 6929 applechang@mail.ntust.edu.tw
發佈單位:
電子計算機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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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user-xx-xxxx
寄送對象:
全校教職員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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