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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文化部辦理112年度文化團體及個人從事文化交流活動「亞西及南亞地與臺灣文化交流合作補助」專案徵件

主旨:

轉知文化部辦理112年度文化團體及個人從事文化交流活動「亞西及南亞地與臺灣文化交流合作補助」專案徵件,請惠予公告周知並鼓勵各界團隊踴躍投件,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文化部(下稱該部)111年10月17日文交字第 11130276451號函辦理。

二、為鼓勵臺灣與亞西及南亞地區藝文單位進行合作創製及雙向交流,該部「文化部補助文化團體及個人從事文化交流活動處理要點」九(二)「亞西及南亞地區與臺灣文化交流合作補助」,自即日起徵件至111年12月16日(星期五)下午5時止。

三、本案補助要點、相關申請表件及線上申請資訊詳見該部獎補助資訊網(https://grants.moc.gov.tw)

四、如有相關事宜請洽該部聯絡人文化交流司亞洲及太平洋科張小姐,電話:02-8512-6734、信箱:A11108@moc.gov.tw

發佈單位: 產學營運處企業服務中心
寄送群組: muser-xx-xxxx,muser-fx-xxxx,muser-px-xxxx,muser-yx-xxxx
寄送對象: 全校教職員工,全校教師(專任教師、專案教師、兼任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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