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展補助】函轉文化部112年度博物館事業推展補助,自111年9月15日起至10月14日止受理提案申請一案,請查照。
主旨:本部112年度博物館事業推展補助,自本(111)年9月15日起至10月14日止受理提案申請,請查照並協助轉知。
說明:
一、依據「文化部博物館事業推展補助作業要點」(下稱作業要點)辦理(如附件)。
二、提案說明:
(一)本次受理112年度計畫或112年度起之跨年度計畫,計畫執行期程原則為112年1月1日起至同年12月5日止或112年1月1日起至113年12月5日止。
(二)本次補助範圍以作業要點第一點第(一)至(三)類為限,作業要點第二點規定之所有對象得針對單一補助類型提案或跨類型整合提案(前開一至三
類)。
三、請欲提案之單位於旨揭受理時間內進行線上申請(本部獎補助資訊網首頁之獎補助受理>線上申請>(112)文化部博物館事業推展補助作業要點),或
檢具申請書1份,以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憑)至「文化部文化資源司博物館科」(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13樓),封面並請註明申請博物館事業
推展補助,逾時者不予受理。
四、考量疫情,上開提案申請,建議多加利用線上方式辦理。
五、有關申請詳情及計畫書格式,可逕自本部獎補助資訊網參閱及下載(https://grants.moc.gov.tw/Web/index.jsp)。
六、請教育部協助轉知國內公、私立大學校院,請各直轄市政府及各縣市政府協助轉知轄內從事博物館相關事業之教學、研究、教育推廣及經營管理之依法立
案或登記之法人或團體。
發佈單位:
產學營運處企業服務中心
寄送群組:
muser-xx-xxxx,muser-fx-xxxx,muser-px-xxxx,muser-yx-xxxx
寄送對象:
全校教職員工,全校教師(專任教師、專案教師、兼任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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