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教育部重申「招生倫理」事項,敬請各院系、招生中心、產學中心、推廣中心等相關單位務必配合辦理
發佈單位:
教務處註冊組
寄送群組:
muser-xx-xxxx
寄送對象:
全校教職員工
1110309函_教育部_招生倫理PLUS2.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