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學年度第二學期【機車】停車場申請辦理公告

各位老師、同仁、同學好:

為有效管理本校校區機車停放數量,維護停放權益及品質,本校於110學年度第1學期間進行申請『全區』管制(學期逾期未完成簽約及續約繳費之用戶,名額流用至開放名額數量內),110學年第2學期機車停車申請開放適用對象、申辦方式及收費說明如下:

一、本次申請停車使用區間為111年02月01日至111年07月31日。

二、申請時間:111年02月14日(一)上午9點起至額滿為止。

三、開放數量:共250名(全區);戶外申請暫不限制。

四、申請地點:研揚大樓一樓停車管理室(研揚大樓車道旁)

五、本校停車場類型、位置與適用對象:

類型

   

     

機車

研揚大樓機車停車場

1.經申請機車停車識別及繳費之車輛

2.不開放臨時停車

學生第一宿舍地下停車場

帆船大樓旁(戶外)

圖書館後方(戶外)

六、各類人員申請方式及收費標準:

類 型

身 分

所需證件

收費標準

申請管道

機 車

教職員工生、約用人員

教職員證/學生證

                          

全區(含地下及戶外)停車場:每學期六百元

戶外停車場:每學期一百元(含停車識別工本費)

※採學期制收費

委外廠商

(研揚大樓一樓停管室)

專任助理、博士後研究員

教職員證/契約書

兼任教師

聘書或校內單位證明文件

推廣教育中心講師及學員

由推廣中心出示之證明文件

長期契約廠商

校內單位出示證明(或契約)

校外人士

不開放臨停及月租申請

 

七、注意事項:

(1)所有停放車輛均應依序進入停車場,並依場內劃設之車格位停放,且不保留車位及不得固定車位,如遇滿位時仍須排隊等候進場或改往其他停車場停放,違反規定者將取消其月租資格。

(2)全區用戶可停放區域為研揚機車B1(室內)、學生第一宿舍B1(室內)、帆船大樓旁(戶外)、圖書館後方(戶外),上述任一停車場客滿時,請改往它處停放為原則,請同意後再進行申請。

(3)月租承租權以申請人登記之資料為限,不得私自轉讓予第三人,倘私自轉讓經查證屬實者,將取消其月租資格。

(4)其他相關規定依據本校停車場管理辦法及委外經營管理作業要點辦理。

發佈單位: 總務處事務組
寄送群組: ntust-all
寄送對象: 全校教職員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