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修正公告】衛生福利部「衛生福利部感染性生物材料管理作業要點」之修正條文
1.修正「衛生福利部感染性生物材料管理作業要點」,並廢止「衛生福利部管制性病原管理作業要點],自2022年1月28日起生效。相關發布令、修正規定全文及修正對照表,請參閱下方檔案。
發佈單位:
環安室
寄送群組:
ntust-all
寄送對象:
教職員工生
1110001356感染性生物材料管理作業要點.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