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學合作計畫業務」自111年1月1日起移撥至「產學營運處企業服務中心」(原由「研究發展處計畫業務服務中心」業管)

各位師長,您好:
依據110 年 12 月 10 日本校第81次校務會議決議,「產學合作計畫業務」自 111 年 1 月 1 日生效移撥至「產學營運處企業服務中心」辦理(原由研究發展處計畫業務服務中心業管)。

◆產學合作案相關表單請至產學處企業服務中心「表單與連結」處下載:
https://www.ntustiac.com/esc/

◆合約簽約代表人為校長或產學長

◆承辦同仁:
陳安妮小姐,分機:6184,E-mail:nie@mail.ntust.edu.tw
(工程學院、應用科技學院、設計學院及人文社會學院)

陳韻如小姐,分機:1039,E-mail:yjchen@mail.ntust.edu.tw
(管理學院、電資學院及行政單位)

發佈單位: 企業服務中心
寄送群組: muser-xx-xxxx,muser-fx-xxxx,muser-px-xxxx,muser-yx-xxxx
寄送對象: 全校教職員工,全校教師(專任教師、專案教師、兼任教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