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畫徵求】函轉教育部來函,轉知文化部辦理111年度文化團體及個人從事文化交流「亞西及南亞地區與臺灣文化交流合作補助」專案徵件,請查照。

函轉教育部來函,轉知文化部辦理111年度文化團體及個人從事文化交流「亞西及南亞地區與臺灣文化交流合作補助」專案徵件,歡迎本校師長參加,請查照。

說明:

  • 依據文化部(下稱該部)1101112日文交字第11030372751號函辦理。
  • 為鼓勵臺灣與亞西及南亞地區藝文單位進行合作創製及雙向交流,該部「文化部補助文化團體及個人從事文化交流活動處理要點」九()「亞西及南亞地與臺灣文化交流合作補助」,自即日起徵件至1101231日止。
  • 考量全球藝文創作及交流模式於疫情期間突破限制之發展趨勢,111年度徵件開放「得以數位工具及平臺進行線上交流展演」方式辦理,本案補助要點請參考該部獎補助資訊網( https://reurl.cc/jgQ6kD )
  • 本案聯絡人請洽該部文化交流司亞洲及太平洋科鄢小姐,電話:02-8512-6717

相關附件:

  1. 來文電子檔
  2. 本處網頁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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