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行車移置及認領通知。
針對本校未貼示停車證、停車證過期及久置不堪使用之自行車,已於
110
年
10
月
1
日進行移置管理,被清運之車輛照片如下方連結:
https://drive.google.com/drive/folders/10mc7U7xM1Iig_wKg4oFyWUxj_T3gn1dh?usp=sharing
車主請於一個月內,攜帶車鑰匙及附有照片之有效身分證件
(
學生證、教職員證
)
至總務處事務組認領及辦理車證,車主須辦證後始得領車,逾期未認領者即視為無主車輛廢棄處理。
發佈單位:
總務處事務組
寄送群組:
ntust-all
寄送對象:
全校教職員工生
582536237 (1).od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