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110年科研成果價值創造計畫(價創2.0)計畫申請】敬請本校有意願提案師長於6/9(三)下午6:00前與「臺灣大學系統科研產業化平台」- 臺科大窗口登記。

 

一、徵案資訊:經濟部110年「科研成果價值創造計畫」(價創2.0)11061日起接受「科研成果產業化平台」相關主導學校統一送件申請,收件截止期限為110731
() 計畫目的:因應國家科技政策與國際競爭趨勢,以補助學界方式,有效促成、培育校園技術團隊之新創事業,引領具前瞻能量之新創事業形成新興科技產業聚落,從而落實本部推動新興科技產業發展目標。
() 計畫範疇:以經濟部職掌業務領域為計畫申請範圍,並排除曾接受科技部「新型態產學研鏈結計畫」、本部「產學研價值創造計畫」補助之同一主題申請。
() 計畫樣態:以「促新創」樣態衍生高成長潛力新創公司;另以「育新創」樣態強化新創公司體質。
() 受理、收件、審查及撥款:
  1. 受理方式:計畫申請送件以批次受理申請作業辦理,初步以1年受理1批次為原則,並得俟後續狀況調整。
  2. 收件方式:以接受科技部「科研成果產業化平台」相關主導學校統一送件為原則;非屬各該平台聯盟之學校,得另洽相關主導學校辦理。
  3. 審查流程:計畫審查流程為書審會議細審決審會核定。
  4. 撥款對象:本計畫簽約執行學校。
() 「促新創」樣態計畫:
  1. 申請對象:大專院校。
  2. 補助金額及期程上限:新臺幣3,000萬元/1年。
  3. 驗收標的:
  • 期程內成立新創公司,開發創新產品或科技服務。
  • 技轉金/技術股為不低於補助款40%
  • 所衍生新創公司須於結案後至少5年接受追蹤與考核,其績效作為後續審查該校計畫及送件平台之評估參考。
()「育新創」樣態計畫:
  1. 申請對象:大專院校。
  2. 申請要件:申請學校需聯合成立3年內之新創公司共同申請,且該公司須為技轉自該校技術之新創公司。
  3. 補助金額及期程上限:新臺幣2,000萬元/1(僅補助學校)
  4. 驗收標的:
  5. 完成新創產品測試/驗證/試量產。
  • 關鍵研發/營運人力加入新創公司。
  • 新創公司實收資本額為不得低於補助款25%
  • 技轉金/技術股為不得低於補助款40%
  • 新創公司投入自籌款至少達補助款10%(不含技轉金/技術股)
() 其他規範:
  1. 學校技術股之股權占比規劃超過16%須經報本部同意。
  2. 參與新創公司團隊之計畫主持人及協同主持人股權,其現金出資部位不得超過新創公司股權10%
  3. 受補助學校簽約前,須完成與新創團隊簽署之技術作價合約書。
() 研發成果公告方式:
  1. 刊登網際網路。
  2. 刊登全國性報紙,或函告業界相關工會,或辦理研發成果說明會之方式擇一辦理。

() 受理申請日及應備資料:本計畫自11061日起接受「科研成果產業化平台」相關主導學校統一送件申請,收件截止期限為110731日。相關申請資料可由經濟部技術處網站之學界科專網頁(http://tdpa.tdp.org.tw/index.php)下載取得

() 本公告內容未盡事宜,應依「經濟部推動學術機構進行產業創新及研究發展補助辦法」及其他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二、本校申請案件將由「臺灣大學系統科研產業化平台」送件至科技部,敬請有意申請之師長請於69()下午6:00向國際產學聯盟林小姐登記(Email: gloria@mail.ntust.edu.tw),俾利安排後續輔導事宜。來信時請提供提案團隊相關資訊,包含:(1)提案計畫主持人姓名/單位;(2)聯絡方式(Email/手機); (3)預計提案計畫主題。

備註:因應近期疫情嚴峻,本辦公室配合學校滾動調整相關防疫措施,已逐步施行居家、異地辦公之人力調整,為持續提供全校師長產學合作相關服務,敬請師長優先利用電子郵件來信聯絡,我們將盡可能即時回覆處理。

發佈單位: 臺科大國際產學聯盟推動辦公室
寄送群組: ntust-all
寄送對象: 全校教職員工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