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註:
1.請有意申請之系所,將計畫書一式3份於3月30日前簽送教務處彙辦。
2.本案名額為總量內名額,且依作業要點第4點規定,於獲計畫補助後應於三學年內完成申請、調整博士學位學程或學籍分組作業,並對外招生。
主旨:有關110學年度「教育部補助大學校院產學合作培育博士級研發人才計畫」新申請案,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為降低學用落差,提高企業進用博士級人才意願,本部訂定「教育部補助大學校院產學合作培育博士級研發人才計畫作業要點」,建立實務型博士培育模式,採論文研究由大學與產業界共同指導,並爭取企業或法人研究經費方式,培育博士務實致用研發能力。辦理模式如下:
(一)碩博士五年研發一貫及博士四年研發模式:申請計畫應提出現有博士班支援執行計畫,並於獲計畫補助後,應於3學年內依本部規定完成申設、調整博士學位學程或學籍分組作業,申請計畫書參考格式如附件1。
(二)解決產業議題研發模式:本部依產業諮詢委員會所提研究議題徵件,申請計畫應提出現有博士班執行計畫,由學校徵選博士班學生參與,並以產學合作機制於四年內完成博士學位,申請計畫書參考格式如附件2, 徵件議題清單詳如附件3。
二、前揭參考格式及徵件議題清單之電子檔請至本計畫專案辦公室網站 https://iaphd. ieet.org. tw/forms. aspx/ 「相關表格」項下下載),請擬申請學校於110年4月9日(星期五)下午五時前函報本部,公文並請同時副知中華工程教育學會產博計畫專案辦公室(104030臺北市中山區林森北路554號7樓),逾時不予受理。
三、每一計畫案須繳交一式3份至本部,1份至專案辦公室,另請於線上申請系統填寫相關基本資訊,上傳計畫書及相關附件(網址: https :// iaphd. ieet. org. tw /login. aspx)。如有相關問題請洽詢專案辦公室范小姐(e-mail:iaphd@ieet. org.tw , 電話: 02-25859506轉20或33)。
四、檢附 「 教育部補助大學校院產學合作培育博士級研發人才計畫作業要點」及辦理本案計畫說明簡報(含申請系統操作說明、常見問答)各1份供參。
如有任何疑問或需協助之處,惠請不吝來電或來信洽詢,謝謝。
教務處 李凝 敬上(校內分機:36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