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科技部補助愛因斯坦培植計畫試行要點」第二點、第三點、第十四點、「科技部補助哥倫布計畫試行要點」第二點、第三點、第十四點,並自即日生效,請查照轉知。
說明:檢送修正「科技部補助愛因斯坦培植計畫試行要點」第二點、第三點、第十四點、「科技部補助哥倫布計畫試行要點」第二點、第三點、第十四點及修正對照表各1份。
研發處 傅維芳 敬上
分機67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