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轉行政院資通安全處有關辦理新進人員資安宣導相關事宜,請查照轉知。

  1. 函文如附。
  2. 宣傳單已置於人事內部服務網新進人員專區。
發佈單位: 電子計算機中心
寄送群組: muser-xx-xxxx
寄送對象: 全校教職員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