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重大公共工程開工要件注意事項」名稱修正為「公共工程開工要件注意事項」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會修正「重大公共工程開工要件注意事項」名稱修正為「公共工程開工要件注意事項」
發佈單位:
總務處營繕組
寄送群組:
muser-xx-xxxx@ns.ntust.edu.tw,stud-xxxx-x@ns.ntust.edu.tw
寄送對象:
全校教職員生
1090012380-1091005教育部-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修正「重大公共工程開工要件注意事項」.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