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 學年度第一學期學分學程修讀申請公告【教務處】
109學年度第一學期學分學程修讀申請作業自
109年9月7日至109年9月28日。
請於申請期間至系統填報申請,並
列印紙本申請單
簽名後,
送至各學程設置單位
完成申請作業。
◆
學分學程系統
◆
各學分學程修讀辦法
◆
申請學分學程流程圖
◆
開放臺灣大學系統學生申請學分學程一覽表
備註:企管跨域微學程、資訊跨域微學程採事後申請制,此階段不需至學分學程系統申請修讀。
發佈單位:
教務處
寄送群組:
stud-xxxx-x@ns.ntust.edu.tw;gaa@mail.ntust.edu.tw
寄送對象:
全校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