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轉知產業學院計畫辦公室公告109年度「產業學院」計畫線上申請系統已開放,請至本計畫官網http://industrycollege.ntust.edu.tw/ 右上角"計畫填報"登入,相關申請注意事項,請詳下方說明。
一、線上申請注意事項:
1.系統操作及申請流程,請參考說明會手冊內容。說明會手冊會後有進行1次更正,請至官網"檔案下載"專區下載參考。
2.產業實務人才培育方案、精進師生實務職能二方案之計畫書參考格式(word檔),亦可於官網"檔案下載"專區下載參考。
3.109年度修正要點,教育部尚在簽核中,請靜待公文通知。
4.線上系統登入後,左側選單有【意見反饋】功能,敬請多加利用。以上,如有相關疑問,煩請窗口彙整後一併向專辦詢問;亦可利用【意見反饋】功能,謝謝。
二、計畫申請注意事項,如下說明,請務必詳閱:
1.因應本校機房設備更新維護工程,線上申請系統將於 6/25(四)08:00 至 6/29(一)09:00 端午連假期間暫時關閉。建議可先下載本計畫申請格式(Word檔)作業,待系統恢復後再上線填報,以節省作業時間。
2.學校申請之計畫須於申請系統關閉前(目前教育部規定時間為7月3日下午5時)經專辦人員覆核通過,學校始得匯出「正式版本」(含騎縫章),並於7月6日前函送紙本資料報部備審。
3.依教育部於說明會後指示,申請「產業實務人才培育專班」及「精進師生實務職能方案」之合作機構,除應上傳與學校簽署之合作意向書外,另應上傳合作機構相關文件(包括證明文件、損益表及資產負債表、最近一期繳稅證明)。前述文件之上傳期限,得免受7月3日系統關閉日之限制,惟至遲仍應於下述日期前完成上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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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別 項目 |
產業實務人才培育專班 |
精進師生實務職能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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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學校簽署之合作意向書(雙方須完成簽署用印,非草稿) |
7月31日(五)前 |
7月31日(五)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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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機構相關文件(證明文件、損益表及資產負債表、最近一期繳稅證明) |
7月15日(三)前 |
7月15日(三)前 |
4.109年度「產業學院」計畫申請說明會手冊(含計畫書格式),部分內容經教育部指示調整後,已於6/20更新至本計畫官網檔案下載專區(http:// http://industrycollege.ntust.edu.tw/FormDownload_index.aspx),請務必前往下載瞭解。有關前述說明會手冊之調整內容,整理說明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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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頁數 |
調整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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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說明會手冊第8頁(簡報p.14) |
1. 主辦學校及夥伴學校雙方並應簽署合作意向書 2. 主辦學校應與合作機構簽署合作意向書(參考格式詳手冊第59頁) 3. 合作機構並應提供三項相關證明文件 4. 合作機構不得為法人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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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說明會手冊第9頁(簡報p.15) |
修正填報項目:參、八附件(共五項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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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說明會手冊第13頁(簡報p.23) |
學校得認列本方案符合校內教師進行產業研習或研究之作業規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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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說明會手冊第13頁(簡報p.24) |
計畫主持人應簽署利益迴避自我檢核表(請參考說明會手冊第 74 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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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說明會手冊第14頁(簡報p.25) |
1. 計畫主持人應與合作機構簽署合作意向書(請參考說明會手冊第 72 頁) 2. 合作機構並應提供三項相關證明文件 3. 合作機構不得為法人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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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說明會手冊第15頁(簡報p.27) |
預期達成指標一覽表,請參考說明會手冊第 67-69 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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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說明會手冊第18-19頁(簡報p.34-35) |
詳細申請流程,請參考說明會手冊第 78-79 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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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說明會手冊第18-20頁(簡報p.34-37) |
系統開放日修正為6/17(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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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說明會手冊第24-46頁(系統操作說明簡報) |
因應計畫書格式調整,線上申請系統亦同步調整過;請依實際上線填報操作為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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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說明會手冊第47頁 |
1. 產業實務人才培育專班計畫申請書,新增頁數限制30頁之規定(不含附件) 2. 一、專班申請學校新增備註第2點主辦學校應與夥伴學校簽署合作意向書或備忘錄,格式及內容由雙方協定,並於完成簽署後上傳至計畫申請系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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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說明會手冊第48頁 |
二、專班合作機構刪除備註第1點;第2點文字新增專班合作機構(以上市櫃公司為優,將納入審核參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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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說明會手冊第50頁 |
合作機構基本資料表新增「核准設立登記/最後核准變更日期」、「研究人力」、「年營業額」、「年研發經費」、「股票上市狀況」、「負責人姓名」等填報欄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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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說明會手冊第51頁 |
合作機構基本資料表新增「合作機構5年內曾參與之政府相關研發計畫(無者免填)」填報欄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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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說明會手冊第52頁 |
合作機構基本資料表填表說明新增第4~6點(如下): 4.合作機構係指依我國相關法律設立之獨資事業、合夥事業及公司,或以營利為目的,依照外國法律組織登記,並經中華民國政府認許,在中華民國境內營業之公司。 5.主辦學校應與合作機構簽署合作意向書,參考格式請至申請系統下載Word 檔自行編輯,並由雙方確認無誤且核章用印後,於計畫申請時程截止前,掃描成電子檔並上傳至系統;合作意向書乙方負責人或代表,得由合作機構負責人或相關代表核章用印;若雙方協定須以其他形式簽訂者,至少應包含本合作意向書中相關條款或內容。 6.合作機構另須上傳提供以下證明資料: (1)合作機構之公司登記、商業登記或其他經我國法律登記之證明文件。 (2)經會計師認證之最近一年損益表及資產負債表。 (3)合作機構之營業稅或營利事業所得稅最近一期繳稅證明(公司未繳稅者,請附最近一年『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書』);合作機構如為新創公司,請提供最近一期『營業稅申報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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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說明會手冊第57頁 |
1. 刪除訪視鐘點費(不得編列) 2. 教學設施租賃費調整為設備使用費 3. 新增證照報名費、工作費、資料蒐集費、國內旅費、車資、運費、臨時人員勞、健保及勞工退休金 4.業務費備註第3點刪除「訪視鐘點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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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說明會手冊第59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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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說明會手冊第60頁 |
八、附件新增(三)合作機構之公司登記、商業登記或其他經我國法律登記之證明文件;(四)合作機構經會計師認證之最近一年損益表及資產負債表;(五)合作機構之營業稅或營利事業所得稅最近一期繳稅證明(公司未繳稅者,請附最近一年『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書』;合作機構如為新創公司,請提供最近一期『營業稅申報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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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說明會手冊第65頁 |
附表1合作機構基本資料表新增「核准設立登記/最後核准變更日期」、「研究人力」、「年營業額」、「年研發經費」、「股票上市狀況」、「負責人姓名」等填報欄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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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說明會手冊第66頁 |
合作機構基本資料表新增「合作機構5年內曾參與之政府相關研發計畫(無者免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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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說明會手冊第66頁 |
合作機構基本資料表備註新增第1~3點(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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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會手冊第69頁 |
預期達成指標一覽表新增第19項「學校認列本方案符合校內教師進行產業研習或研究之作業規定【必填;本項由學校專責單位統一勾選】」,如選是,請簡短說明認列或採計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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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說明會手冊第70頁 |
業務費新增交通費、實作材料費; 刪除講座鐘點費、國內旅費、車資、運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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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會手冊第72頁 |
合作意向書參考格式條文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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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產業學院計畫專案辦公室
聯絡人:02-2730-1152黃小姐、02-2730-3610胡小姐、02-2733-3141#5121張先生
本校產業學院計畫聯絡窗口 教務處 李小姐
校內分機:36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