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注意事項 :
※學雜費減免有身份資格的要求,因此採申請制,符合資格者每學期都要依照SOP申請且繳證明文件。
※因應疫情,申請文件請盡量採用郵寄;另本案申請期程約兩個多月,請同學外出辦理相關文件或郵寄時,務必斟酌疫情發展並做好自我保護。
※疫情期間,配合政府居家辦公政策,若對減免申請有疑義,敬請來信洽詢n91074@mail.ntust.edu.tw承辦人員會盡速回覆,不便之處敬請見諒。
1請於申請期限內至系統登記(逾時系統將自動關閉,無法列印、也不再重啟)。
2自行列印申請書暨切結書簽名後,與證明文件最遲於系統截止後1日內郵寄送達學務處9號櫃台。
3待中國信託繳費單呈現減免學雜費項目,再去繳費。
4學期中,教育部會公布未通過之名單(例如身心障礙類別有資產限制);未通過者需至出納組補繳已減免之費用。
本業務須配合全校學費繳費單製作時程,故分兩階段辦理,第一階段為所有舊生及研究所新生、第二階段為大學新生及復(轉)學生,系統截止後不再開放補辦,請同學務必注意期限。
第一階段:所有舊生及研究所新生:110年5月24日06:00起至110年8月2日23:59止。
第二階段:大學新生及復(轉)學生:110年8月10日06:00起至110年8月16日12:00止。
備註1:研究所新生若因遞補作業導致延後取得學籍,可於第二階段申請。
備註2:大四學生若確定下學期就讀本校研究所者,請使用研究所學號申請減免。
備註3:請於系統截止日之前下載列印「申請書暨切結書(需本人簽名)」併同證明文件最遲於系統截止後1日內郵寄(郵戳為憑)至學務處9號櫃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