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函轉教育部有關線上教學相關上傳資料須符合著作權法之規定
1.依據教育部109年4月16日臺教高通字第1090054600號辦理。 2.持續推動校園保護智慧財產權行動方案,提供師生相關協助;適值防疫期間,為利學生學習,彈性授課方式如採線上教學,其相關上傳資料仍應符合《著作權法》之規定,以落實執行校園保護智慧財產權工作。
發佈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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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user-xx-xxxx@ns.ntust.edu.tw
寄送對象:
全校教職員工生
教育部智財宣導1090416.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