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函轉社團法人中華民國聽障人協會建議各級學校採視訊教學相關作法案(如附件),請研參。
1. 依社團法人中華民國聽障人協會109年3月25日(109)聽協發字第038號函辦理。
2. 詳細來函內容請詳閱附件。
發佈單位:
教務處教學發展中心
寄送群組:
muser-xx-xxxx
寄送對象:
全校教職員工
來函公文.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