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6年度專題研究計畫(大批)為避免網路壅塞影響申請權益,敬請務必於115年12月31日(四)中午12時前完成線上申請。
(一)提醒申請人:
1.【計畫申請】:
- 申請人資格:應符合「國科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第三點規定(編制內專任教師,請點選第3點第1項第1款第1目。校務基金進用之專案教師,請點選第3點第1項第3款)
- 請點選一般研究計畫(大批)或新進人員研究計畫(大批),切勿點選「隨到隨審」之研究計畫,如點選錯誤,國科會將無法受理,敬請見諒。
- 請依目前受聘情況填寫系所名稱及職稱;如受聘為「專案助理教授」(與聘書相同),請先修改個人基本資料/現職或就讀學校/職稱下拉-其他,自行輸入「專案助理教授」,按「同步」更新。
- 申請內容:
- 一律採用線上申請,相關文件請至國科會專題研究計畫專區(連結)下載使用。
- 研究計畫申請書中涉及從事人體研究、人體試驗等國科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第11點第4款第1目規定之相關試驗或實驗者,各等研究內容與方法均應確實送交有關審查會、委員會或權責單位審查,並取得核准文件。若為整合型研究計畫,總主持人應於「整合型計畫-涉及從事人體研究、人體試驗、人類胚胎及胚胎幹細胞研究計畫說明」(表CM04B)中,統一說明各子計畫或分項計畫之倫理審查核准文件備齊情形。
- 計畫主持人於撰寫專題研究計畫書時,如使用人工智慧(artificial intelligence)工具,應秉持專業及負責之態度落實內容查證,確保產出內容符合個人資料隱私保護、智慧財產權及相關法規規範。
- 依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第26點第11款「申請機構應督促計畫主持人執行研究計畫期間之實驗參數、數據、圖(影)像、紀錄等相關原始資料,應於執行期滿日後至少保存三年;如各該法令另有更長之保存期限者,從其規定。」請務必遵循規定辦理。
2.【學術倫理】:(首次申請國科會計畫者適用)
- 首次申請國科會計畫(系統中請勾選『是』首次申請)須填寫「首次申請國科會各類計畫主持人學術倫理聲明書」(可連結下載),送研發處備查。
- 須檢附至少6小時學術倫理修習證明(請以個人帳號密碼申請使用線上學習平台-臺灣學術倫理教育資源中心https://ethics.nctu.edu.tw/),送研發處備查。
- 另提醒,計畫開始執行後,所聘首次參與國科會計畫之研究人員,應將至少6小時學術倫理修習證明送主持人收存備查。
(二)提醒系(所)承辦人員:
- 115年12月31日(四)中午前完成線上申請資料逐筆「確認」。
- 列印申請名冊(樣張)經主管簽章後,逕送研發處(不須個別會辦人事室)。
- 如有「延長聘期證明文件」、「首次申請國科會各類計畫主持人學術倫理聲明書」、「學術倫理修課證明」,請一併送交研發處。
(三)國科會聯絡窗口:
- 有關電腦操作問題,請洽國科會資訊系統服務專線,電話:0800-212-058、(02)2737-7592。
相關資訊:來文電子檔
如有任何疑問或需協助之處,惠請不吝來電或來信洽詢,謝謝您!
臺灣科技大學 研究發展處計畫業務服務中心 莊雯茹(電話:02-2730-3227,國際大樓九樓)敬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