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同學好,
同學如符合資格請於115/10/18(日)晚上12時前將「申請書(電腦打字即可,不用手寫,申請書請註明符合類別)及附件資料(含符合資格之相關證明文件)」掃描成一個PDF檔(檔名:〈A或B類-姓名〉)寄至WYF@mail.ntust.edu.tw,如未收到「同學好,收到了,謝謝您」的回覆,請來電確認(02-27303760翁小姐)。
電子郵件主旨請寫:「學號姓名-本校清寒優秀學生勵學金-(A或B)類申請書」
注意事項:
1.如獲得本獎學金,且115-1獲得政府獎學金(如縣市政府獎學金、原住民族委員會獎助大專校院原住民學生實施要點之原住民獎學金),只能擇一領取,如選擇領取本獎學金,則原先獲得的政府獎學金須繳回並填寫切結書始可領取。(生活助學金、高教深耕計畫、原住民生活助學金、學海惜珠、教育部藝術與設計菁英海外培訓計劃可以領取)。
2.學生領取獎學金期間如出國,無休學、退學、轉學情形,或有申誡或警告(含)以上處分者,仍可繼續發放。
3.應屆畢業生已無學籍,僅能領取至仍具學籍當月,大四同學如提前畢業,則只能領取至具有學籍月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