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旨:函轉客家委員會「客家文藝復興補助」-116年度受理計畫,自即日起開始受理,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客家委員會(下稱客委會)115年8月25日客會傳字第1156800425號函辦理。
二、依來函說明一,「客家文藝復興補助」116年以「客家文藝研習」、「客家文藝及節慶活動」及「客家八音校園教學活動」等3個計畫類別受理,如有申請意願,請至客委員會獎補助線上申辦系統提出申請(https://reurl.cc/jrbyRD),並於115年10月20日前函送相關申請資料予桃園市政府客家事務局,以利彙整後一併向客委會辦理申請事宜。
三、檢送「客家文藝復興補助-116年度受理計畫」各計畫之提案說明及申請相關文件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