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轉】勞動部比對本部公告之「115年各中央目的事業主管 機關核發、委託、認證或認可證照一覽表」與「iCAP職能 基準」對應關聯性一覽表一份,請查照。
說明:
一、依勞動部115年6月8日勞動發能字第1150504176號函辦理。
二、請各校於開發辦理職能專業課程方案規劃課程時,參考上開對應關聯性一覽表。
發佈單位:
教務處
寄送群組:
muser-f@ns.ntust.edu.tw;muser-s@ns.ntust.edu.tw
寄送對象:
全校專任老師及職員
教育部 函.PDF
A09000000E_1150059032_senddoc1_Attach1.PDF
A09000000E_1150059032_senddoc1_Attach2.pdf